已解决问题

    • 【问题】经济问题对方把我的隐私发朋友圈,我想告她,因为不是普通的隐私
      【答案】您好!请妥善保存证据后再起诉,具体事宜可咨询律师或委托律师。
    • 【问题】被同学电话借钱,金额不高,6000元,但含有欺骗的性质,个人不熟悉法律追款流程,想通过律师所协助,请问一下律师所可以办理吗?收费如何?有短信记录,及手机网银转账留底。
      【答案】您好,您这种情况可以按照一般的民间借贷纠纷来处理,如有约定还款期限,可在期限届满时要求对方还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可直接要求对方还款,对方拒绝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具体起诉工作可到律所委托律师办理,如有需要,可到本所当面咨询。
    • 【问题】刑事辩护、我是收废品、收到黑货、
      【答案】您好,收到黑货可报警处理。
    • 【问题】我爸在给人家建房子时,从架子上面摔了下来,脚踝粉碎性骨折,动了手术,上了钢板,还会落下残疾,后续还要治疗,老板开始答应负责,可现在确一分钱都不拿,想寻求法律帮助。
      【答案】您好!按照您的描述,您父亲与老板之间应当已经建立雇佣关系,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此,您应当要求老板对您父亲的伤情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议您与老板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您父亲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如果造成了您父亲的残疾,还应当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以及后续的治疗费用。
    • 【问题】我开小轿车行驶过程中撞上了一个骑自行车的小女孩,小女孩头部受了轻伤,我的车辆有保险,但是保险理赔过后,小女孩的家属还向我索赔。我该不该赔?要赔的话赔多少?
      【答案】您好!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根据双方的责任进行承担赔偿。按照您的描述,如果您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不足以赔偿小孩受伤的相关费用,且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认定由您承担赔偿责任的,则您需要对小孩剩下的花费进行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
    • 【问题】在犯罪中,如果停止犯罪,法律会对其追究吗?
      【答案】您好!在犯罪中,如果停止犯罪,是否对其进行追究,还需要考虑停止犯罪的原因,再根据停止犯罪的原因,来判断构成何种犯罪形态。对于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如果构成未遂犯,则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如果构成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问题】有人欠我钱5年了怎么要回来?
      【答案】您好!您与对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其欠您的债务。同时,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因此,虽然对方欠您钱已经过了五年,但如果您在五年间有向对方提出偿还请求的要求,则诉讼时效会因此中断并重新计算。此外,即使您已经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您还是可以起诉的,只是如果对方进行了诉讼时效的抗辩,则法院会在审理认为对方抗辩事由成立之后,将会驳回您的诉讼请求。如果对方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后仍自愿履行的,则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 【问题】男方隐瞒自己结过婚、有小孩、还欠了很多钱的情况下跟女方结的婚,婚后女方发现男方这一情况,想离婚,可男方不同意,可不可以申请法律离婚?
      【答案】您好!按照您的描述,如果对方在已婚的状态下,仍与您结婚,则已经触犯我国刑法中关于重婚罪的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对方是是以离婚的状态下,再次与您结婚,但您并不知情,且认为对方对您的造成了欺骗,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选择结束婚姻关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离婚的判决。
    • 【问题】请问夫妻分居法律上具体怎么规定的?就是不住在一起的意思么?
      【答案】您好!“夫妻分居”具体指:1.分开居住,无夫妻生活;2.生活上没有互相扶助;3.经济上没有互相往来。
    • 【问题】我想问下,交通肇事导致一个人死亡,现在被拘留了,可以申请保释么?
      【答案】您好!肇事者家属应积极与死者家属沟通,积极赔偿,最好达成达成赔偿协议。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一般是允许的。
    • 【问题】我和老公结婚有四年了,但是我们一直没有领结婚证。我们有一个小孩,三岁了,户口上在男方那边,婚后男方性情大变,经常向我发脾气,还经常打我,现在我要和他离婚。我想要争取这个孩子的抚养权,我想知道应该怎么做?
      【答案】您好!您与您先生并未领取结婚证,因此你们之间只是事实上的婚姻,自行解除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即可。至于您关心的孩子抚养权问题,你可以先与您先生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来解决。根据您先生在婚后的表现,以及孩子现在才三岁的情况来看,您争取到抚养权的希望较大,聘请个专业的律师帮您处理会事半功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 【问题】我是四川的,我老婆是你们莆田的,我现在想要和我老婆离婚,要打官司的话,一定要去你们莆田的法院吗?
      【答案】您好!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您这种情况,首先应当考虑向她至起诉时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她的户籍地和她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例如她的户籍仍在莆田,但是已经随您在四川或者莆田以外的城市连续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这时候就应该是向四川或是其他连续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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